来源: 红河县人大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2-05-23 16:36:07
红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费雄武等两名同志辞去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2年5月19日红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通过)
红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费雄武和白翔杰于2022年4月25日提出辞去红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规定。2022年5月19日,经红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费雄武和白翔杰辞去红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