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红河县人大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3-01-04 17:44:52
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接受陈志同志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2年12月26日红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陈志提出辞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红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接受陈志辞去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