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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红河县人大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9-11-12 15:26:22

2019年9月28日,红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有力保障和促进了《环境保护法》在我县的有效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工作顺利推进。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和宣传。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继续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继续加大对《环境保护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力度,强化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强化目标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监管企业、个人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同时,要加强环境保护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三、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将环境保护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长效保障机制。更加注重农村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投入,解决农村“脏乱差”的现象,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四、研究制定县城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