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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决定任免刘国甫等六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来源: 红河县人大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0-10-13 15:59:40


红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决定任免刘国甫等六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红河县人民政府县长和涛《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免去潘崇寺等二位同志职务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刘国甫等四位同志任免职的报告》,经202087日红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现通知如下:

决定任命

刘国甫为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钱友善为红河县财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蒋国红的红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潘崇寺的红河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张文鸣的红河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马然发的红河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红河县人大常委会      

20208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