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红河县人大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0-10-13 15:59:40
红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决定任免刘国甫等六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红河县人民政府县长和涛《红河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免去潘崇寺等二位同志职务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刘国甫等四位同志任免职的报告》,经2020年8月7日红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现通知如下:
决定任命
刘国甫为红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钱友善为红河县财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蒋国红的红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潘崇寺的红河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张文鸣的红河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马然发的红河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红河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