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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河县住建局2017年以来工作情况的评议意见

来源: 红河县人大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9-11-12 15:22:26

2019年9月28日,红河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认真听取了县住建局副局长杨宏伟所作的《红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接受县人大工作评议的自查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关于对县人住建局开展工作评议的调查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及部分人大代表对县住建局2017年以来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和测评,对县住建局领导班子的测评结果为满意票12票,满意率48%,基本满意票13票,基本满意率为52%;对县住建局工作情况的测评结果为满意票11票,满意率46%,基本满意票13票,基本满意率为54%,弃权票1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测评为合格单位。针对县住建局在农危改、城市建设、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自身履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如下评议意见:

一、调整和优化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内部机构设置,逐步实现由专业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大力提高工作效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部门主要职责,改进工作方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明确工作重点,在做好农危改、城市创卫等中心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抓好城市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和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等工作。

二、加大对农危改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一要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对C级危房和拆除重建和D级危房建设成果进行再次复验,保证房屋真正达到“建筑面积适当、主要结构安全、基本功能健全”,确保危房“清零”为“达标清零”,杜绝应付式“清零”。二要加强农危改档案的规范管理,完善各个系统信息收集录入,实现各乡镇农危改台账资料规范化。

三、加强对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市政道路、路灯、绿化、供排水、公厕等市政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二是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控工作,科学处理城市垃圾;三是要强化对外包城市服务中介的监管,有效监督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解决县城脏、乱、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