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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红河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 红河县人大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1-06-10 14:15:19


2021527日,红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红河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行为,缓解公车保障压力,提高公务用车经费保障能力,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提升服务质量,结合我县公务用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现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监督管理,提高问责实效。公务用车管理要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十个不准”要求,制定出台《公车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着力加大公车违规责任追究惩处力度。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对公车管理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予以坚决查处。

二、提高公务用车保障能力。一是提高单位公务用车保障能力。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多措并举加强对车辆、人员管理,强化技能和服务能力的培训,持续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二是针对公务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管护难、供给不足等问题,应该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逐年增加公务车辆。三是加强车辆及时保养、维修,确保车辆运行正常。四是建立并规范公车运行经费(抱括燃油费、差旅费、过路费、维修费等)保障制度,及时解决报账不及时、保养维护跟不上等问题。

三、积极推进公务用车社会化运作模式。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制度,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自主选择出行方式,降低行政成本,保障公务出行便捷安全。

四、积极探索私车公用制度,缓解公务用车压力。县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积极探索并逐步规范私车公用的相关规定,使其合理介入填补公务用车不足以及今后有序退出。